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为医院、学校、机关、厂矿、社区、电信等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其他已经从事或有志从事心理保健工作或有意提高自我心理素质的各界人士。本专业分助理心理保健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保健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心理保健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三个级别。助理心理保健师要求中专以上学历或从事心理保健相关工作1年以上;心理保健师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从事心理保健相关工作2年以上;高级心理保健师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或从事心理保健相关工作3年以上。
二、培训教材和授课内容:
采用全国统一培训教材《心理保健师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纲要》。授课内容有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健康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心理咨询学和自我心理保健等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形式和师资:
面授培训(包括实习)助理心理保健师140学时,心理保健师160学时,高级心理保健师180学时。分周末班和全日制班,滚动开班,学员可交叉听课。授课教师为相关学科的专家、教授,拥有丰富的教学和工作经验。
四、结业和待遇:
学完规定课程参加考试合格者,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的相应级别的心理保健师职业资格证书,学员的个人资料可在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的网站查询。